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595270778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强制执行

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

2018年4月13日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zxsbhlv.cn/
  什么情况下会被逮捕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文章来源: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陈峰[扬州]
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yzxsbhlv.cn/art/view.asp?id=911510965146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