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经扬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材料初审、专家评审。7月1日,经江苏省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确定常州市、扬州市和昆山市等3个城市为江苏省第一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开展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式,也是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其核心理论是通过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
省政府将在政策、项目、技术等方面,对试点城市给予指导和支持。试点城市应按照审核确定的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方案,加快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考虑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各项工程实施,着力提升城市公交服务品质,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周期原则上为四年左右,试点城市达到考核目标后,经省组织验收合格的,授予“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称号。